各机构参选人: 参照《新区公司采购管理办法》(武新投〔2024〕73号)及相关规定,我中心组织了新区公司发行2025年公司债券出具法律意见书项目机构的遴选工作。经竞价评审和审批,确定北京大成(武汉)律师事务所为本项目中选的法律服务机构。感谢各参选单位及社会各界对我司的信任与支持。 特此公示。
武汉新区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2025年7月3日
(注:本次公示时间为2025年7月3日至2025年7月5日,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,可在公示期间电话反映或面谈,联系人:伍媚,联系电话:027-84826143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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